解读一:应届毕业生委托存档按照属地管辖和工作单位管辖原则,
文件内容:
(1)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
解读: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和用人单位一般都签订了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根据《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这个既是对个人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的约束,同时也是为以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提供依据。《社保登记证》是用人单位在社保局开户的证明,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解读二:转正定级办理依据由原来依据报到证开出时间改为依据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文件内容:办理转正定级。流动人员见习期满后,经其本人申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办理转正定级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确认工作起算时间,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仅作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生证明,不对报到证开往单位做具体要求。档案托管期间,毕业生未按时申请办理转正定级的,提供合格材料后,可受理补办手续。办理连续计算工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为依据为流动人员办理连续计算工龄手续
解读:这个变化很大,原来是报到证做工龄认定的依据,但是现在是依据的是社保的证明,但是并不是说报到证就没有用了,如果要迁移户口回原籍,这个还是依据的。因此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一定要及时购买社保,同时保留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对于就业顾问疑问的,在异地购买的社保,能算依据吗?,个人觉得应该是可以的。
解读三:明确了那些国有企业能接受档案
文件内容:开具《调档函》的单位应是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政机关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有党委设置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其它非国有控股企业开具的《调档函》不予调转。
解读:以前大家知道,能接档案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但是那些国有企业能接档案并没有明确标准。很多毕业生无法明确,这次规范很明确的表述了县(市、区)级及以上有党委设置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后毕业在签订三方时,就需要把企业情况了解清楚了。
解读四:明确组织关系管理和人事档案分离后,预备党员转正调取党员材料的流程
文件内容: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若遇办理预备党员转正需借阅党员材料的,须提供由党组织盖章的《借用党员材料介绍信》,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用后应及时归还。
解读:很多情况下吗,毕业生吧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和社区了,但是预备党员材料是和人事档案在一起的。当转正时,往往是需要提供这些材料的。以前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各地实施起来也不一致,本次规范规定了这个流程,预备党员转正就很容易办理手续了。